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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21:3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5       报名截止:2021-04-24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阿尔山市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4名,详见《阿尔山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用人单位对工作经历的要求;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户籍条件

  所有不限户籍的引进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阿尔山市户籍报名人员。

  (三)岗位条件

  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所有条件。学历层次限定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按照引进计划表的要求掌握。所学专业需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现行的本专科学科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一致。由于入学时间早于现行学科目录造成不一致的,需与学科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吻合。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5日,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5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5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5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按照引进计划表的要求掌握。(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优先考虑对象

  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考虑

  1.在阿尔山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阿尔山户籍“项目人员”;

  2.阿尔山市户籍或已经民政部门批准安置到阿尔山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3.现已在引进岗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4.驻阿尔山市军警部队现役军(警)官的配偶及子女;

  5.原“985”、“211”院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6.同一岗位报名者中学历学位或者专业技术职称高的;

  7.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报名者。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职的军队文职人员;

  2.兴安盟内在编人员;

  3.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违纪记录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试用期和服务期

  所有引进人才均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在阿尔山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向阿尔山市以外调动,如本人坚持调动,用人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先行解除劳动关系。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兴发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阿尔山政府网(http://www.aes.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24日;

  3、报名地点: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

  (1)报考卫健系统岗位自行下载填写《阿尔山市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考教育系统岗位自行下载填写《阿尔山市教育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附件2、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户口本,身份证需双面扫描,原件和复印件;

  (3)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以及如期取得毕业证以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能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书面材料;

  (5)报考卫健系统各岗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教育系统语文教师岗位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数学、英语等其他教师岗位需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报考教育系统各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0)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11)具备招聘岗位优先考虑条件的报考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类别岗位。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6、本次岗位聘用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7、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阿尔山市政府网(http://www.aes.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评估

  1、评估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评估成绩。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程序。

  3.引进人才评估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都没有优先录取条件的,当场组织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再次评估后,确定名次。

  4.公示。将应聘人员评估成绩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确定的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阿尔山政府网(http://www.aes.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5.评估公示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人事(学籍)档案。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征信报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3、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聘用

  1、对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和进编手续。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2、所有拟引进人才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在“人才强市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政策解释、业务指导、推动落实等工作。引进人才工作期间,阿尔山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才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阿尔山市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

  卫健委:0482-7123361

  教育局:0482-7122415

  人社局:0482-2773806

  监督举报电话:0482-277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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